1.2024年我校招生规模和招生范围?
2024年学校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2.考生应如何填报我校志愿?
高考已基本施行平行志愿,考生选择合理的位置填报我校即可。如决定报考我校,合理选择专业非常重要。首先根据自己的分数、我校的学科发展、自己的兴趣爱好和就业前景等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不应受从众心理影响。其次,在“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建议填“服从”录取几率则大。
3. 我校“双学位及辅修专业”情况?
为了全面推行素质教育,促进学科间的交叉渗透,培养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的需要,我校2009年开始开展本科“辅修专业及学位”教学,即学生在大二开始攻读主修专业(入校时所学专业)的同时,可修读其他不同学科门类的另一专业,取得相应学分后,即可获得该专业辅修相关证书。
4.学校有哪些热门专业?应该怎样选择?
热门专业和冷门专业是相对而言的,专业的冷热不是一成不变的,根据社会需求的日新月异,近年的热门专业数年后有可能变为冷门专业,因此,选择专业切勿盲目选择,重要的是结合自身的能力、兴趣、爱好和实际情况来考虑自己将来的发展,做出理性的选择。
5.学生进入学校后可调整专业吗?
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各类人才,提供优秀学生一个重新选择适合自己发展的方向,学校规定符合转专业要求的学生,在第一学年第一学期规定的时间内,可提出转专业申请,经过考核,达到学校转专业条件者,可转入新专业进行学习。调整专业仅限同科类(文理兼报专业除外)同层次调整。高考改革省份转专业学生的选考科目需满足转入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6.学校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是什么?
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相关政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所有进档考生在录取及确定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情况,严格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出现同分考生,按生源地同分排序规则执行),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由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普通类专业录取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实行高考制度改革的省(市、自治区),在遵守生源所在地招生录取政策的基础上执行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时将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按照院校专业组模式投档的省份,在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和同分位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
7.学校承认各省的分数优惠政策吗?录取对考生身体有无特殊要求?
我校在录取时对加分或降分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录取政策执行。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
8、学校录取对英语有要求吗?
我校所有专业无加试要求,除英语类专业仅招英语语种考生外,其它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不作规定。
9.学校录取艺术类和体育类考生的原则是什么?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艺术类专业成绩使用生源地相应类别的艺术统考(联考)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者,若生源所在地设定了投档录取规则,遵循生源地相关规则录取并确定考生专业;若生源所在地未设定投档录取规则,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750×50%(综合成绩相同时,按考生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并确定考生录取专业。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者,若生源所在省设定了投档录取规则,遵循生源省相关规则录取并确定考生专业;若生源所在省未设定投档录取规则,则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总分排序、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并确定考生录取专业。
10.学校近几年就业情况如何?
学校党委行政带领全校师生,齐心协力、齐抓共管,不断强化内涵建设,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依托科学化的就业管理体系、专业化的就业服务体系、立体化的就业市场体系,继续完善“学校统筹、学院为主、部门配合、全员参与”的就业工作体制机制,突出创新创业教育的特色和亮点,对新时代加强就业创业工作开展了一系列有益的实践和探索,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认可。在历次全省高校就业工作评估中,均取得了优秀等级,并获得了“江西省高校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的光荣称号。近年来,毕业生就业质量位居同类院校前列,用人单位对我校毕业生满意度和毕业生对学校就业服务工作的满意度均高于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