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新生征兵优惠政策
2017-06-19 17:30 转自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亲爱的同学:

首先,祝贺你即将成为一名大学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部队是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大学校,是砥砺品格、增强意志的好课堂,是施展才华、成就事业的大舞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迫切需要一大批有责任、敢担当的有志青年携笔从戎、报效祖国。为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国家和江西省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现供参考。

1.保留入学资格:大学新生入伍,高校无偿为你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可复学。

2.国家资助学费: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实行学费减免,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同时,可获得地方政府给予的优抚金并增发10%。

3.复学转专业:经学校同意,退役复学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免修军事技能训练,可直接获得学分。

4.升学优惠:

①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②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③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

④高职(专科)学生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达到30%以上。

   ⑤高职(专科)学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荣立三等功以上

奖励的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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